預訂須知
簽證資料
歐洲 | 波蘭 | 旅游簽證 | |||
使館批 | 按申請 | 單次 | |||
7-15 | 本人面試,提前預約 | ||||
適用于工作生活地為廣東、海南、廣西的申請人。 | |||||
1、只能預約工作日的周二、四面試。取護照時間是工作日星期一,三,五。出證與否領館只會通過申請人的手機告知。
2、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車產等資料可以先提供復印件,但面試當天需帶上原件。 3、從2015年10月12日開始,所有申請者均須親自前往目的地國家的使領館或當地簽證中心錄入指紋,12周歲以下兒童可免于錄取指紋;成功錄取十指指紋后,五年內不用再重新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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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人員所需資料 | |||||
個人基本資料 | |||||
復印件 | 個人資料表 | 請如實、完整填寫,字體清晰,個人資料表的真實性及完整性,會直接影響簽證結果。(請下載網站模板填寫) | |||
原件 | 護照 | 護照有效期需距離歸國日期6個月以上,至少有2頁空白頁,本人需在簽名處親筆簽名,如有舊護照請一起提供。 | |||
原件 | 相片 | 2張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彩照,規格:35mm*45mm。 | |||
復印件 | 身份證 | 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 |||
復印件 | 戶口本 | 請提供本人所在戶口本上全體成員每一頁的復印件;如果是集體戶口,提供首頁及本人頁即可。 | |||
復印件 | 暫住證明資料 | 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或者護照簽發地不屬于該領區時,需提供暫住證/居住證。 | |||
中方單位資料 | |||||
原件 | 在職證明 | 請用單位抬頭紙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請參考網站模板) 1、單位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 2、申請人姓名、職務、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資對賬單,月收入需和對賬單顯示金額一致) 3、行程目的、確切的準假時間、出行費用由誰負責、單位為申請人保留職位; 4、由公司營業執照上的法人代表親筆簽字并蓋公章,并打印簽名人的名字和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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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件 | 單位資質證明 | 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須有最新年檢,加蓋單位公章。 | |||
個人資產證明 | |||||
原件 | 活期資金證明 | 1、本人名下工資卡的流水賬單原件,需有最近6個月記錄,余額6萬元或以上,行程時間越長,建議相對提高余額,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筆金額存入,銀行流水賬單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蓋銀行業務章; 2、如沒有工資卡或者工資卡余額不足6萬,請提供個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賬單,需有最近6個月記錄,經常使用,余額6萬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筆金額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資金不足6萬,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資金證明作為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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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輔助資產 | 建議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產證復印件、汽車行駛證復印件(車輛信息頁和照片頁)、股票證券等資產材料,資產提供的越充足將提高簽證的成功率。 | |||
旅行計劃資料 | |||||
復印件 | 行程安排 | 請告知詳細的行程安排,包括:出發時間(年月日),離開時間(年月日),計劃游覽城市和相關景點; | |||
復印件 | 機票預訂單 | 請提供與行程時間一致的機票預訂單,內容需為英文,須有申請人的姓名(與護照拼音一致);請勿在未獲知簽證結果就先行購買機票。 | |||
復印件 | 住宿安排 | 請提供覆蓋整個行程的英文酒店單,必須是真實預訂,并顯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與護照拼音一致)。 (注:酒店單必須是單獨一份材料,需與其他材料分開) | |||
國際醫療保險 | |||||
復印件 | 國際醫療保險 | 符合領館要求的國際醫療保險: 1、保險時間需覆蓋整個行程時間; 2、承保地區需同時注明簽證申請國和申根區域; 3、 須涵蓋醫療補償和送返費用,其中醫療補償保額不低于3萬歐元(約30萬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