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訂須知
簽證資料
歐洲 | 丹麥 | 旅游簽證 | |||
使館定 | 使館定 | 單次 | |||
5-11 | 本人遞交 | ||||
適用于工作生活地為廣東,廣西,福建,海南的申請人。 | |||||
1、簽證申請遞交之后,領館可能會打電話給申請人公司或本人進行調查,請申請人做好相關準備并熟悉申請資料。簽證官有可能要求部分申請人前往丹麥王國駐廣州大使館進行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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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人員所需資料 | |||||
個人基本資料 | |||||
復印件 | 個人資料表 | 請如實、完整填寫,字體清晰,個人資料表的真實性及完整性,會直接影響簽證結果。(請下載網站模板填寫) | |||
原件 | 護照 | 護照有效期需距離歸國日期6個月以上,至少有2頁空白頁,本人需在簽名處親筆簽名,如有舊護照請一起提供。(護照需提供所有頁包括空白頁的彩色復印件,因此請務必提供護照原件過來) | |||
原件 | 相片 | 2張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彩照,規格:35mm*45mm。 | |||
彩色 | 身份證 | 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且必須是清晰彩色復印件 | |||
彩色 | 戶口本 | 請提供本人所在戶口本上全體成員每一頁的復印件;如果是集體戶口,提供首頁及本人頁即可,且必須是清晰彩色復印件 | |||
彩色 | 暫住證明資料 | 1、申請人戶口所在地不屬于該領區時,需提供該資料,簽發需超過3個月; 2、如果沒有暫住證/居住證,請提供勞動合同或派出所開具的暫住證明原件,顯示居住時間需超過3個月 請務必提供清晰彩色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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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 | 婚姻證明資料 | 如已婚,請提供結婚證;如離異請提供離婚證復印件或法院調解書復印件,且必須是清晰彩色復印件。 | |||
中方單位資料 | |||||
原件 | 在職證明 | 請用單位抬頭紙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請參考網站模板) 1、單位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 2、申請人姓名、職務、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資對賬單,月收入需和對賬單顯示金額一致) 3、行程目的、確切的準假時間、出行費用由誰負責、單位為申請人保留職位; 4、公司負責人親筆簽字并蓋公章,并打印簽名人的名字和職務,簽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請人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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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 | 單位資質證明 | 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須有最新年檢,加蓋單位公章。 | |||
個人資產證明 | |||||
原件 | 活期資金證明 | 1、本人名下工資卡的流水賬單原件,需有最近3個月記錄,余額5萬元或以上,行程時間越長,建議相對提高余額,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筆金額存入,銀行流水賬單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蓋銀行業務章; 2、如沒有工資卡或者工資卡余額不足5萬,請提供個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賬單,需有最近3個月記錄,經常使用,余額5萬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筆金額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資金不足5萬,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資金證明作為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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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 | 輔助資產 | 建議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產證復印件、汽車行駛證復印件(車輛信息頁和照片頁)、股票證券等資產材料,資產提供的越充足將提高簽證的成功率,且必須是清晰彩色復印件 | |||
旅行計劃資料 | |||||
復印件 | 行程安排 | 請告知詳細的行程安排,包括:出發時間(年月日),離開時間(年月日),計劃游覽城市和相關景點。 | |||
復印件 | 機票預訂單 | 請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預訂單,內容需為英文,例如:機票行程單、歐鐵預訂單、船票預訂單等,請勿在未獲知簽證結果就先行購買機票。 | |||
復印件 | 住宿安排 | 請提供覆蓋整個行程的英文酒店確認單,必須是真實預訂,并顯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與護照拼音一致)。 | |||
國際醫療保險 | |||||
彩色 | 國際醫療保險 | 符合領館要求的國際醫療保險: 1、保險時間需覆蓋整個行程時間; 2、承保地區需同時注明簽證申請國和申根區域; 3、須涵蓋醫療補償和送返費用,其中醫療補償保額不低于3萬歐元(約30萬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