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訂須知
簽證資料
歐洲 | 荷蘭 | 旅游簽證 | |||
使館批 | 按申請 | 單次 | |||
10 | 本人遞交,提前預約 | ||||
適用于工作生活地為全國受理的申請人。 | |||||
1、從2015年10月12日開始,所有申請者均須親自前往目的地國家的使領館或當地簽證中心錄入指紋,12周歲以下兒童可免于錄取指紋;成功錄取十指指紋后,五年內不用再重新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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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人員所需資料 | |||||
個人基本資料 | |||||
原件 | 護照 | 護照有效期需距離歸國日期3個月以上,至少有2頁空白頁,本人需在簽名處親筆簽名,如有舊護照請一起提供。 | |||
原件 | 相片 | 3張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彩照,規格:35mm*45mm。 | |||
復印件 | 個人資料表 | 請如實、完整填寫,字體清晰,個人資料表的真實性及完整性,會直接影響簽證結果。(請下載網站模板填寫) | |||
原件 | 其他表格 | 如申請人無需錄入指紋,請下載簽證代交委托書、簽證申請表,并由客人親筆簽名(客人只需簽名即可,內容由我們根據個人資料表翻譯填寫,簽名的筆跡需與護照簽名一致,共有三處地方需要簽名) | |||
復印件 | 身份證 | 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 |||
復印件 | 戶口本 | 1、中國申請人:請提供本人所在戶口本上全體成員每一頁的復印件;如果是集體戶口,提供首頁及本人頁即可; 2、外國申請人:外國人居留許可證明。(有半年或半年以上有效期的有效中國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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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件 | 結婚證明資料 | 如已婚,請提供結婚證;如離異請提供離婚證復印件或法院調解書復印件。 | |||
中方單位資料 | |||||
原件 | 在職證明 | 請用單位抬頭紙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請參考網站模板) 1、單位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 2、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確切的準假時間、出行費用由誰負責、單位為申請人保留職位; 4、公司負責人親筆簽字并蓋公章,并打印簽名人的名字和職務,簽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請人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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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單位資質證明 | 營業執照/機構代碼/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相似功能材料)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 |||
個人資產證明 | |||||
原件 | 活期資金證明 | 1、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賬單原件(最好是工資賬號),需有最近3個月記錄,建議余額5萬元或以上(行程時間越長,余額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筆金額存入,銀行流水賬單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蓋銀行業務章; 2、如本人活期余額較少,可以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的活期流水賬單,并提供他們之間的關系證明文件復印件(比如:戶口本、出生公證、結婚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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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件 | 輔助資產 | 建議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產證復印件、汽車行駛證復印件(車輛信息頁和照片頁)、股票證券等資產材料,資產提供的越充足將提高簽證的成功率。 | |||
旅行計劃資料 | |||||
復印件 | 機票預訂單 | 請提供從中國出發和返回的飛機票訂單復印件。 *注:已經購買機票不是獲得簽證或催促領館加快簽證審批的理由,建議客人有出行計劃的,請盡早辦理。在得知簽證結果前,不要支付任何旅行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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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件 | 住宿安排 | 請提供覆蓋整個行程的英文酒店確認單,必須是真實預訂,并顯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與護照拼音一致)。 | |||
復印件 | 行程安排 | 提供在申根地區的行程安排,明確標注停留的日期、國家、城市、參觀景點等具體內容(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預訂單)。 | |||
國際醫療保險 | |||||
復印件 | 國際醫療保險 | 符合領館要求的國際醫療保險: 1、保險時間需覆蓋整個行程時間,注意保險的購買天數需要比時間行程多買一天; 2、承保地區需同時注明簽證申請國和申根區域; 3、 須涵蓋醫療補償和送返費用,其中醫療補償保額不低于3萬歐元(約30萬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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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
復印件 | 同行人資料 | 如有同行人,請提供其護照首頁及有效簽證頁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