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訂須知
簽證資料
亞洲 | 韓國 | 旅游簽證 | |||
3個月 | 90天 | 單次 | |||
4-5 | 委托代交 | ||||
適用于工作生活地為廣東,廣西,福建,海南的申請人。 | |||||
1、辦理韓國便捷旅游簽證的申請人,前提條件必須5年內曾訪問OECD國家其中的一個國家一次或以上,或以自由行的方式正常訪問過韓國一次且在合法停留期歸國的(韓國學生簽入境、濟州島無簽證入境、團體旅游等訪問次數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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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人員所需資料 | |||||
個人基本資料 | |||||
原件 | 個人資料表 | 1.請認真填寫每一項內容,字體清晰,該資料表的真實性及完整性,會直接影響簽證結果。(請下載模板填寫,注意:不能雙面打印、不能更改格式) 注意:申請表中的:1,2,3項,6,7,8項,12項為必填項目,由于申請人提供資料可供填寫的信息非常有限,所以必填項目最好是申請人本人進行填寫。 | |||
原件 | 護照 | 1.有效期需至少6個月或以上(從所申請簽證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護照至少有2頁供使用的簽證空白頁;如曾經有良好出入境記錄請提供舊護照原件。 | |||
原件 | 相片 | 1.2張必須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兩寸(3.5cm×4.5cm)相片,免冠且勿戴眼鏡等其他飾品,盲人或醫療目的等除外。 | |||
復印件 | 身份證 | 1.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的正反面復印件。 | |||
復印件 | 戶口本 | 1.請提供本人所在戶口本上全體成員每一頁的復印件;如果是集體戶口,提供首頁及本人頁即可。 | |||
復印件 | 居住證明資料 | 1.申請人戶口所在地不屬于該領區時,需提供居住證(不接受《居住證領取憑證》回執 及派出所證明)。 2.提交居住證(暫住證)時,需提供該證的派發機關及其聯系電話(由2014年6月1日開始實行) 3.申請方所提交的居住證(暫住證)需以申請日為基準,遷入本領館管轄地區3個月以上,方可申請。(2014年6月1日開始實行)(注意:新舊居住證之前的間隔不能超過6個月) 4.由于領館嚴查居住證的真偽所以需要用實物參照居住證拍攝,不接受復印件!)如果領館查出居住證信息為偽造的會追究刑事責任。 5.申請人可以提供本人名下最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代替居住證(同樣需要寫上派發機構名稱及其聯系電話) 6.韓國廣州領區通知:由于深圳居住證已經全面更換新版本,舊版本是統一有效期到2016年5月31日;所以從2016年6月1日開始,深圳版本的居住證必須要提供新版本的才能辦理韓國簽證。(具體是否續辦成功,以深圳居住證服務平臺查詢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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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件 | 結婚證明資料 | 1.如已婚,請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 |||
中方單位資料 | |||||
原件 | 在職證明 | 1.請用工作單位正式信頭紙打印,公司負責人簽字并蓋公章,并明確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職公司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公司簽字人員的姓名和職務;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為申請人保留職位;費用承擔方以及準假證明。(請參考模板) | |||
復印件 | 單位資質證明 | 1.在公司上班的申請人請提供最新年檢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營業執照在2013之后改為網上年所以可以提供整本加蓋公章)。 2.在非營利或事業單位上班的申請人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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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個人名片 | 1.個人名片2張。(如有名片,建議提供) | |||
個人資產證明 | |||||
原件 | 財產證明 | 1、近六個月以上記錄的余額1萬以上的銀行流水賬單原件。 必須寫明派發機關及其聯系方式。 2、近六個月以上記錄的余額1萬以上的存折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不必提供駕駛證)。 4、房產證明(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3、4點是輔助資產,請盡量提供,有利于簽證。) |